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規(guī)范我院工程項目的招標管理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福建省招標投標條例》、省發(fā)改委《關于規(guī)范政府投資小規(guī)模工程招投標活動的意見》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結合學院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工程建設項目,是指工程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貨物、服務。其資金來源包括上級撥款、自籌、接受捐贈等。
前款所稱工程,是指建設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構筑物的新建、改建、擴建及其相關的裝修、拆除、修繕等;所稱與工程建設有關的貨物,是指構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且為實現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設備、材料等;所稱與工程建設有關的服務,是指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設計、監(jiān)理、咨詢、圖審、檢測、測量測繪等服務。
第三條招標工作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屬于規(guī)定招標范圍和標準的工程建設項目,必須通過招標選擇項目承擔單位,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借故阻擾依法招標工作的正常進行,不得化整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規(guī)避招標。
第四條學院審計職能部門依法對招標工作實施監(jiān)督,招標活動及其當事人必須主動接受監(jiān)督管理。
第二章管理機構與工作職責
第五條 學院成立工程建設項目招標小組,統(tǒng)一領導學院的工程項目招標管理工作,建設項目招標小組組長由分管院領導擔任,副組長由招投標中心負責人擔任,成員由院辦、財務處、后勤管理處(基建辦)、招投標中心等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招投標中心為具體辦事機構。
學院工程建設項目招標小組是學院工程項目招標工作的領導及決策機構,工程建設項目招標小組的工作職責是:
(一)負責組織或委托學院的新建、改建、擴建項目以及基礎設施配套項目的勘察、設計、招標代理、工程施工(含土建施工、設備安裝、裝飾裝修、拆除、修繕等)、工程監(jiān)理等招標工作。同時負責和委托建設工程項目甲供設備材料的招標工作。
(二)負責制定學院工程項目招標管理制度,并提交院長辦公會議研定;
(三)負責審定招投標中心編制的院工程項目招標工作流程;
(四)負責工程項目造價咨詢單位、校園修繕企業(yè)、設計單位、工程監(jiān)理、招標代理單位入圍辦法的審批;
(五)負責招標控制價30-500(含)萬元以上工程項目招標文件的審批,500萬元以上要提交院長辦公會議審議;
(六)負責協(xié)調解決招標中出現的重大問題;
(七)負責研究決定其他必要的事項。
第六條 學院工程建設項目招標小組下設辦公室,掛靠院招投標中心 ,辦公室主任由招投標中心負責人擔任。
主要職責是:
(一)按照法律法規(guī)及相關規(guī)章制度,執(zhí)行招標有關工作事務;(二)負責執(zhí)行學院工程建設項目招標小組的決定;
(三)負責工程項目招標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的草擬和實施;
(四)負責工程招標代理機構、工程造價咨詢機構、校園修繕企業(yè)、工程設計單位、工程監(jiān)理單位等入圍比選與推薦工作;
(五)負責工程招標代理委托、工程造價咨詢委托工作;
(六)負責造價咨詢文件的編制管理工作;
(七)負責招標文件的初審或審核工作;
(八)完成學院工程建設項目招標小組交辦的其他任務。
(九)負責工程建設項目所使用主要材料與相關設備的遴選,并按職責權限報批。(如有必要對重要或量大或新型材料和設備價格的市場調查工作)。
(十)參與工程建設項目所使用主要材料與相關設備的進場質量抽查驗收工作。
第三章工程造價的編制與管理
第八條 造價咨詢單位的入圍
通過公開招標的方式,入圍一批工程造價咨詢單位并組建名錄庫,名錄庫不少于7家,名錄庫有效期不大于3年,到期重新招標建庫。委托的工程造價咨詢機構從入圍名錄庫內產生。
第九條 造價咨詢單位的委托
(一)概算在15萬元及以上的項目工程造價,實行兩家“背靠背”同時編制,或實行一編一審制。造價咨詢單位的選定由項目管理部門和招投標中心各委托1家,清單核對前項目管理部門與招投標中心各自將委托單位保密,互不通氣,兩家造價咨詢機構必須各自獨立開展工作,不準串通,做到真正的背靠背編制造價文件。具體委托辦法詳見(附件1)。
(二)工程概算在5(含)-15萬元的項目,工程造價由項目管理部門委托一家造價咨詢機構編制,由招標中心負責,對工程造價進行審核。
(三)工程概算5萬元以下的項目,造價由項目管理部門自行編制或委托造價機構編制。自行編制的須由造價師或造價專業(yè)中級職稱以上專業(yè)人員審核簽字。
(四)需由招投標中心委托編制造價咨詢的項目,以收到項目管理部門提交的圖紙(含電子版)、《工程項目造價咨詢委托申報表》(附件2)為委托依據。零星修繕項目無法出具正式圖紙的,應提供簡易平面圖、工程量確認單,由項目管理部門蓋章確認。清單核對前工程圖紙有變更、答疑等的,項目管理部門應及時分送招投標中心,由招投標中心提供給所委托的造價咨詢單位。
(五)造價咨詢委托合同,由委托部門各自負責辦理審批手續(xù)并與造價咨詢單位簽訂合同。單項工程咨詢費用在1萬元以下的項目,可以簽訂年度委托合同,按委托單結算單個項目費用。
(六)造價咨詢費用支付,由委托部門各自負責辦理支付審批手續(xù),造價咨詢費用折扣按(附件3)執(zhí)行。
第十條 工程量清單的核對
項目執(zhí)行兩家“背靠背”編制工程量清單的,需進行工程量清單兩兩核對,由招投標中心牽頭組織,項目管理部門全過程參與并負責具體實施核對工作:
(一)工程量清單在核對前必須保密。
(二)工程量清單開始核對時,造價咨詢單位同時向招投標中心、項目管理部門、背靠背的另一家咨詢單位提供工程量清單的初稿,以及計算式電子版。
(三)造價咨詢單位在核對過程中,必須及時現場記錄工程量調整情況并做草簽。
(四)清單核對結束后,由造價咨詢單位整理出正式的兩兩核對表,由兩家造價咨詢單位在表上簽字蓋章,項目管理部門負責確認。
(五)兩家造價咨詢單位同時向兩個委托部門提供各自修改后的工程量清單(核對稿)。
(六)招標后與中標單位的工程量清單核對,由項目管理部門負責具體工作,造價咨詢單位與中標單位的核對結果增加造價10萬元以下的報學院工程建設項目招標小組會議審議,增加造價10萬元及以上的報院長辦公會議審議。
第十一條主要材料及設備的品牌及價格選定
(—)5萬元以下項目主要材料及設備的品牌及價格由項目管理部門選定。
(二)5萬元以上項目主要材料及設備的品牌及價格,由項目管理部門及招投標中心共同比選后,按職責權限上報審批。
1、品牌的選定:根據造價咨詢單位推薦的主要材料及設備的廠家、品牌,結合建設項目具體情況。確定3個以上的主要材料及設備品牌,選定的品牌原則上為相同檔次產品,品牌如有必要需細化到產品系列(或規(guī)格,型號)。
2、造價咨詢單位根據選定的主要材料及設備的廠家、品牌進行詢價。項目管理部門及招投標中心必要時對重要或量大的新型的材料、設備價格進行市場調查。
3、價格的選定:根據造價咨詢單位的詢價情況、項目管理部門及招投標中心的市場調查情況確定編制價格。
(三)維修項目,應建立常用材料品牌價格庫,品牌每年更新—次,價格根據市場價變動情況及時更新,常用材料從庫中選擇。(價格庫由基建辦、后勤管理處、招投標中心共同負責建立)
第十二條招標控制價的確認
招標控制價的確認工作由招投標中心牽頭組織,項目管理部門全過程參與并負責具體工作:
(一)招標控制價在5萬元以下的項目,由項目管理部門負責篩選一家造價咨詢單位做為招標使用的出單單位,并對結果進行審核確認;
(二)招標控制價在5萬元以上的項目,對兩家造價咨詢單位編制的工程量清單及招標控制價進行考核,根據考核結果,提名相對較好的一家造價咨詢單位做為招標使用的出單單位。以初稿與終稿編制誤差小、詢價情況、完成時間為主要考查內容。
1、招標控制價格在5(含)-20萬元的項目,由招投標中心確認;
2、招標控制價在20(含)-500萬元的項目,由招投標中心初審提交學院工程建設項目招標小組決定;
3、招標控制價在500萬元以上的項目,由招投標中心初審,學院工程建設項目招標小組復審后,提交院長辦公會議或院黨委會決定;
4、重要設備的招標控制價,由福建省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立項的工程項目,原則上按照批復的概算選定。無發(fā)改委立項的項目由造價咨詢單位或項目管理部門通過市場詢價等方式調查后選定;
5、勘察、設計、監(jiān)理等服務采購項目的招標控制價,由項目管理部門或招標代理機構結合省政府規(guī)定的服務收費標準和市場價格選定。
第四章招標項目立項申請和招標受理
第十三條項目管理部門負責招標立項申請,填寫《福建船政交通職業(yè)學院立項申報表(工程)》,逐欄填寫相關信息。經費來源由財務處審核。
第十四條項目管理部門在取得招標立項批復后,根據項目的性質和招標工作的需要,向招投標中心提供招標立項表、立項批文、招標投標核準意見、概算批復、相關圖紙(含電子文檔)、施工圖審核批文、工程量清單(含電子文檔)、招標控制價(含電子文檔)、貨物清單(含電子文檔)、工程或貨物質保期要求以及招標規(guī)定所需相關文件、技術資料等材料。項目招標控制價超過批準概算的須提供院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的書面材料。
第五章招標組織形式
第十五條工程招標組織形式分為委托招標、學院自行招標和項目管理部門招標。
(一)委托招標,是指招標項目委托招標代理機構依法組織實施招標工作。
(二)學院自行招標,是指校內招標,參照有關規(guī)定由學院自行組織實施或委托招標代理機構代學院組織實施招標工作,自行招標由招投標中心負責組織實施。
(三)項目管理部門招標,是指由學院后勤處、基建辦依照學院有關規(guī)定組織實施的招標工作。
第六章招標采購方式
第十六條學院工程項目招標采購方式分為公開招標、邀請招標、政府采購非招標方式、校內招標。其中校內招標分為校內公開招標、校內邀請招標、校內政府采購非招標方式,只有依法招標以外的項目方可采用校內招標。
(一)公開招標,是指招標人以招標公告的方式邀請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投標。
(二)邀請招標,是指招標人以投標邀請書的方式邀請?zhí)囟ǖ姆ㄈ嘶蛘咂渌M織投標。采用邀請招標須符合相關政策法規(guī)要求,邀請的投標人由招標工作組遴選后,提交學院工程建設項目招標小組審議通過,所邀請的投標人不少于3家。
(三)政府采購非招標方式,是指招標人在省級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內金額起點以上的小規(guī)模工程,按照《政府采購非招標采購方式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74號)、《政府采購競爭性磋商采購方式管理暫行辦法》(財庫〔2014〕214號)等規(guī)定執(zhí)行采購程序。
(四)校內公開招標,是指招標人在學校信息公開網上發(fā)布招標公告,邀請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投標。校內公開招標采用自行招標或委托招標組織形式。
(五)校內邀請招標,是指招標人在學校信息公開網上發(fā)布招標公告,以投標邀請書的方式邀請入圍我院的施工隊伍投標或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投標。校內邀請招標需由工程建設招標小組審批,邀請的投標人不少于3家,由招投標中心遴選。
(六)校內政府采購非招標方式;是指招標人在學院信息公開網上發(fā)布招標公告,參照政府釆購非招標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采購方式規(guī)定。
第七章招標適用范圍
第十七條經福建省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立項的工程建設項目按照核準的招標范圍、招標方式、招標組織形式進行招標。
第十八條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工程項目,采用公開招標,項目情況符合相關規(guī)定的可采用邀請招標。經發(fā)改委立項的項目需進入福建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交易,無發(fā)改委立項無法進入交易中心的按政府采購的程序執(zhí)行采購:
(一)施工單項招標控制價在200萬元及以上;
(二)重要設備、材料等貨物的采購單項招標控制價在100萬元及以上;
(三)勘察、設計、監(jiān)理等服務的采購單項招標控制價在10萬元及以上;
第十九條 除搶險救災工程外,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工程項目,采用公開招標,特殊情況經建設項目工程建設招標小組批準的可以采用邀請招標或者政府采購非招標采購方式:
(一)施工單項招標控制價在30(含)-200萬元;
(二)重要設備、材料等貨物的采購單項招標控制價在30(含)-100萬元;
(三)勘察、設計、監(jiān)理等服務的采購單項招標控制價在30(含)-50萬元。
第二十條除搶險救災工程外,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工程項目,依據項目性質,可以采用公開招標、邀請招標、政府采購非招標方式,經工程建設招標小組批準的可以采用校內公開招標、校內邀請招標、校內政府采購非招標方式:
(一)施工單項招標控制價在10(含)-30萬元;
(二)重要設備、材料等貨物的采購單項招標控制價在10(含)-30萬元;
(三)勘察、設計、監(jiān)理等服務的采購單項招標控制價在10(含)-30萬元。
第二十一條10萬元以下的零星工程項目的委托,采用以下方式:
(一)零星施工項目,采用公開招標入圍一批施工單位并組建名錄庫,名錄庫不少于10家。名錄庫有效期不大于3年,到期重新招標建庫,零星施工項目委托由項目管理部門會同招投標中心從入圍的10家施工單位中隨機抽取。
(二)重要設備、材料等貨物的采購單項控制價在5萬以下的,采用校內招標方式,參照《福建船政交通職業(yè)學院政府采購管理實施辦法》執(zhí)行。
(三)勘察、設計、監(jiān)理、咨詢、圖審、檢測、測繪等服務的采購,通過公開招標的方式,可入圍一批服務單位并組建名錄庫,名錄庫不少于7家,名錄庫有效期不大于3年,到期重新招標建庫。
1、單項控制價在2萬元以下的由項目管理部門直接委托,有入圍建庫的從入圍單位中選擇,發(fā)包價協(xié)商采用市場優(yōu)惠價;
2、單項控制價在2(含)-5萬元的項目,有入圍建庫由項目管理部門直接從入圍單位中選擇,發(fā)包價協(xié)商采用市場優(yōu)惠價;無入圍建庫的,由項目管理部門通過比價方式選擇單位,控制價采用市場優(yōu)惠價;
3、單項控制價在5(含)-10萬元的項目,由項目管理部門通過校內招標方式選擇單位,在校務公開欄、項目管理部門網頁、招投標中心網頁公開信息,招標控制價格采用市場優(yōu)惠價。
第二十二條 修繕工程由后勤處、各系部負責招標立項申請及工程管理;建設工程由項目管理部門負責招標立項申請,按照建設工程招標程序進行招標。
第二十三條 搶修搶險救災工程項目的審批及操作
直接影響師生正常工作學習生活必須馬上搶修的項目以及因自然災害造成的急需搶險救災的項目,項目管理部門應立即組織施工,并于7個工作日內補辦立項、審批和搶修搶險救災說明等相關手續(xù)。
(一)項目估算價在3萬元以下的,由項目管理部門審批;
(二)項目估算價在3(含)-10萬元的項目,由項目管理部門報分管院領導審批;
(三)項目估算價在10萬元及以上的項目,由項目管理部門報分管院領導審批后,提交學院院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并分送招投標中心備案。
第八章招標代理機構的入圍與委托
第二十四條招標代理機構的入圍
通過公開招標的方式,入圍一批工程招標代理單位并組建名錄庫,名錄庫不少于7家,名錄庫有效期不大于3年、到期重新招標建庫。工程招標代理單位從入圍庫中選擇。
第二十五條 工程項目招標代理的委托
工程項目招標代理的委托由招投標中心組織執(zhí)行:
(一)勘查、設計項目以收齊項目立項表、設計任務書(如有)為委托依據;
(二)監(jiān)理項目以收到項目立項表為委托依據;
(三)施工項目以收齊項目立項表、圖紙、確認或定稿的清單控制價、清單控制價核對過程資料為委托依據;
(四)貨物、服務項目以收齊項目立項表、招標需求等資料為委托依據;
(五)招標控制價在30萬元以下的項目劃歸為一個檔次排序,按排序的辦法,由招投標中心依次委托給招標代理單位。
(六)招標控制價在30(含)-500萬元的項目規(guī)劃為一個檔次排序,按排序的辦法,由招投標中心依次委托給招標代理單位。
(七)招標控制價在500萬元及以上的項目規(guī)劃為一個檔次,由招投標中心牽頭組織采用隨機抽取的方式產生招標代理單位。采用隨機抽取方式抽中的代理單位,在下一次采用隨機抽取方式抽取代理單位時輪空一次。
(八)采用政府采購非招標方式采購項目,從政府采購招標代理入圍庫中有工程招標代理資質的單位中,按政府采購招標代理機構委托辦法選擇。
第二十六條招標代理委托合同與代理費用
(一)招標代理委托合同,由招投標中心負責與招標代理單位簽訂合同;
(二)招標代理費用支付,由招投標中心負責辦理審批手續(xù)并支付,在學院招標采購的工作經費中列支。招標代理費用折扣按(附件3)執(zhí)行。
第九章招標文件的編制和審定
第二十七條招標文件的編制和初審
(一)校外招標的項目,招標文件由代理機構按規(guī)定進行編制,由招標工作組初審。
(二)校內招標項目的招標文件,由招投標中心會同項目管理部門進行編制或委托招標代理機構編制,由招標工作組初審或審核。
第二十八條招標文件的會議審議
(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文件由招投標中心審議:
1、施工項目招標控制價在15(含)-50萬元;
2、重要設備、材料等貨物采購,招標控制價在15(含)-30萬元的;
3、勘察、設計、監(jiān)理等服務采購,招標控制價在10(含)-30萬元。
(二)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文件提交學院工程建設項目招標小組會議審議:
1、施工項目招標控制價在50(含)-500萬元;
2、重要設備、材料等貨物采購,招標控制價在30(含)-300萬元的;
3、勘察、設計、監(jiān)理等服務采購,招標控制價在30(含)-100萬元的。
(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文件提交學院工程建設項目招標小組審議、報院長辦公會議或院黨委會研究決定:
1、施工項目,招標控制價在500萬元及以上的;
2、重要設備、材料等貨物的采購,招標控制價在300萬元及以上的;
3、勘察、設計、監(jiān)理等服務的采購,招標控制價在100萬元及以上的。
第二十九條招標文件的審批會簽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工程項目,招標文件審批由學院工程建設項目招標小組成員會簽:
1、施工項目,招標控制價在10(含)萬元以上的;
2、重要設備、材料等貨物的采購,招標控制價在10(含)萬元以上的;
3、勘察、設計、監(jiān)理等服務的采購,招標控制價在10(含)萬元以上的。
4、工程項目10萬元及以上,采用邀請招標的。
第十章招標程序
第三十條掛標、開標評標、定標
(一)掛標,校外招標的項目,由招標代理機構按照《福建省招標投標條例》等有關規(guī)定,在規(guī)定的媒體上組織招標公告發(fā)布、招標文件出售等具體事項;校內招標的項目,招標公告在學院網站信息公開欄中發(fā)布,公示時間不得少于5個工作日由招投標中心組織招標公告發(fā)布具體事項。
(二)開標、評標,校外招標的項目,由招標代理機構按政府相關規(guī)定組織開標、評標;校內招標的項目,由招投標中心負責組織開標、評標會議,由學院工作組成員及有關人員進行評標。
(三)業(yè)主評委人選和校內招標的評標專家人選,由招投標中心與項目管理部門推薦的方式產生。
(四)根據回避原則,項目管理部門的人員原則不作為校外公開招標的專家人選。
(五)質疑與答復,校外招標項目按政府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由招標工作組組織答復并提交招標小組審議。校內招標項目由招標工作組組織答復并提交招標小組成員審批。
(六)公示、定標,校外招標項目按政府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根據評標結果確定中標人,在招標公告發(fā)布的媒體上進行中標結果公示,對中標人授予中標通知書,由招投標中心執(zhí)行具體事項。校內招標的評標結果在校務公開欄網站發(fā)布中標公告,公示期不得少于三個工作日。公示期滿且無異議的簽發(fā)中標通知書。
(七)整理招標檔案資料,工程建設項目招標過程中形成的檔案資料必須規(guī)范,各項內容必須真實、準確、完整,包括招標申請表、工程量清單及控制價文件、招標公告、招標文件、投標文件、評標報告、中標通知書等。招投標中心負責收集整理,并分送項目管理部門備存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