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2016學年第二學期重修報名通知

發(fā)布人:教務處  發(fā)布時間:2016-03-16  瀏覽次數(shù):33

各系(部):

為進一步做好2015-2016第二學期重修工作,根據(jù)《課程重修管理實施細則(試行)》文件規(guī)定,現(xiàn)將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操作流程

1、重修報名時間為2016316日至322。學生需登錄學院教務處網(wǎng)頁,并點擊“系統(tǒng)平臺”框中的“重修報名系統(tǒng)”(網(wǎng)址:http://jwc.fjcpc.edu.cn:8080/login.jsp)。具體操作流程見附件一。

2、20112012級中公共選修課未達到畢業(yè)要求的學生,須直接跟各系教務員進行公共選修課補修的報名。

二、重修報名的對象、課程

120142014-2015-2學期所有未通過課程和其他學期公共課程, 2015級公共課未通過的課程;20112012級所有未通過課程(含公共選修課)。

2、2014級、2015級滿足開班條件的未通過專業(yè)課程,由各系部根據(jù)文件規(guī)定,自行確定是否開展重修工作。

3、《計算機應用基礎》課程不屬于本次重修報名范圍內,需要報名參加福建省計算機等級考試。

4、20112012級中公共選修課未達到畢業(yè)要求的學生,可在本學期公共選修課共有六門網(wǎng)絡通識課程:《傳統(tǒng)文化與現(xiàn)代經(jīng)營管理》、《個人理財規(guī)劃》、《美學原理》、《唐詩經(jīng)典與中國文化傳統(tǒng)》、《藝術導論》、《中華民族精神》中選擇所需要學分的門次。

5、因學分未修滿而達到留級的學生,無需要報名參加本次重修。

二、重修方式

1、重修方式分為開設重修班、跟班重修和免聽重修三種方式,重修系部根據(jù)實際情況確定具體重修方式。其中以重修班和跟班重修為主,免聽重修為輔。對于考試課補考成績50分、考查課補考不及格者,若不符合開班重修要求,系部可視需要安排免聽重修。具體如何確定重修方式詳見《課程重修管理實施細則(試行)》文件規(guī)定。

2、公共選修課的補修需通過學院教務處網(wǎng)頁的“網(wǎng)絡通識課程”鏈接,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完成視頻、作業(yè)、考試等過程。

三、繳費

1、教務處將于2016323日下發(fā)重修報名成功的學生名單及相關課程。系部進行信息核對并對學生的重修方式、課時、費用進行確認,并于328日前上報教務處。

2、根據(jù)《福建船政交通職業(yè)學院關于申請學分制收費項目予以備案的請示》(閩交院200729)文件精神,重修學費標準為129/學分(學分按重修學分計,每18個重修學時折算1個重修學分,最小單位為0.5,不足0.50.5計算,下同):

1)重修班按重修學時折算重修學分;跟班重修按原學分的1/3計算重修學分;免聽重修按考查課50元、考試課100元收取。

2)每門重修學費最低標準為:考查課50元、考試課100元。

3)每門公共選修課的重修費用為:86元。(學分按重修學分計,一門公選課重修學分按原學分的1/3。)

4)重修實行先繳費,后排課。

四、重修課程實施

各系部應在重修課程開課前,將課程重修學生信息匯總表、課程重修教師安排表(以上兩個表格可在教務處網(wǎng)頁的“規(guī)章制度”中“福建船政交通職業(yè)學院關于印發(fā)《課程重修管理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的附件.doc”下載)一式兩份送教務處審批后,再將重修學費和課程重修學生信息匯總表復印件于41前交財務處,同時將重修學費繳費憑據(jù)復印件提交一份教務科備案。

附件一:學生重修報名流程

                                                         教務處

                                                          20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