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19-1學期重修報名通知

發(fā)布人:  發(fā)布時間:2018-09-26  瀏覽次數(shù):629

各系(部):

為進一步做好2018-2019-1學期重修工作,根據(jù)《課程重修管理實施細則(試行)》文件規(guī)定,現(xiàn)將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操作流程

重修報名時間為2018926日至928。學生需登錄學院教務處網(wǎng)頁進行報名,具體操作流程見附件一。

二、重修報名的對象、課程

1、20162016-2017-1、2017-2018-1學期所有未通過課程和其他學期公共課程20172017-2018-1學期所有未通過課程和其他學期公共課程;2014級所有未通過課程。

2、2016級、2017級滿足開班條件的未通過專業(yè)課程,由各系部根據(jù)文件規(guī)定,自行確定是否開展重修工作。

2、《計算機應用基礎》課程不屬于本次重修報名范圍內,需要報名參加福建省計算機等級考試。

、重修方式

重修方式分為開設重修班、跟班重修和免聽重修三種方式,重修系部根據(jù)實際情況確定具體重修方式。其中以重修班及跟班重修為主,免聽重修為輔。對于考試課補考成績50分、考查課補考不及格者,若不符合開班重修要求,系部可視需要安排免聽重修。具體如何確定重修方式詳見《課程重修管理實施細則(試行)》文件規(guī)定。

、繳費

1、教務處將于2018929日下發(fā)重修報名成功的學生名單及相關課程。系部進行信息核對并對學生的重修方式、課時、費用進行確認,并于930日前上報教務處。教務處匯總后下發(fā)待繳費名單,各系于109日至1011完成繳費,1017下發(fā)重修安排表。

2、根據(jù)《福建船政交通職業(yè)學院關于申請學分制收費項目予以備案的請示》(閩交院200729)文件精神,重修學費標準為129/學分(學分按重修學分計,每18個重修學時折算1個重修學分,最小單位為0.5,不足0.50.5計算,下同):

1)重修班按重修學時折算重修學分;免聽重修按考查課50元、考試課100元收取。

2)每門重修學費最低標準為:考查課50元、考試課100元。

3)重修實行先繳費,后排課。

、重修課程實施

各系部應在重修課程開課前,將課程重修學生信息匯總表、課程重修教師安排表(以上兩個表格可在教務處網(wǎng)頁的規(guī)章制度”中“福建船政交通職業(yè)學院關于印發(fā)《課程重修管理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的附件”下載)一式兩份送教務處審批后,再將重修學費和課程重修學生信息匯總表于1017提交一份教務科備案。

附件一:學生重修報名操作說明.doc

附件二:學生重修繳費操作說明.doc

                                                         教務處

                                                        2018.9.25